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范围:全社会
生成日期:2016年7月21日
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248号
一、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单位主要职责: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州人民政府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推广;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行进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拟定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组织实施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决算,经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核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缴存比例,督促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缓缴、减缴、封存等情况以及与单位、个人对账;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核、发放、核算、管理、收回,负责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清收;按国家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负责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负责建立健全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网络系统;建立、维护、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负责对各县市办事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派出机构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及劳资事项;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信息法规科、资金归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稽核科、内部审计科、纪检监察室、直属营业部,下设八个县市办事处。核定编制94人(含工勤编10人),其中:州中心机关22人,县市办事处72人。全州实有人数为117人,其中:州中心机关40人,县市办事处77人。
二、2015年决算收支情况
收支项目 金额(万元)
1、全年收入合计 2337.2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1
政府性基金收入 2237.18
年初结转结余100.00
2、全年支出合计2337.28
其中:基本支出?878.33
项目支出1424.53
3、结转下年支出 34.42
三、2015 年“三公”经费决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
本年决算数
合计36.6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8.39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2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28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说明:当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降低了11.02万元,公务接待约20批次1005人次左右。这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和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结果。当年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1870.71(万元)。其中:
1、房屋及构筑物:842.18
2、通用设备:563.39
3、专用设备:55.74
4、办公家具、用具:109.24
5、无形资产(土地):300
6、其他应收款:0.16
五、政府采购情况:
年初采购资金预算1021万元,货物类:130万元,工程类795万元,服务类96万元,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年终决算数228.16万元,因利川市办事处、鹤峰县办事处办公场所购置为商品房,不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因此预算调减了792.84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
按照年初预算项目,完成了预算管理目标,住房公积金业务得到了发展。主要指标是:全州提取住房公积金9.69亿元,同比增长159%,累计提取总额达到21.71亿元,资金提取额度较上年实现了翻番。全州累计发放个贷12.98亿元,同比增长109%。全州实现增值收益1.92亿元,是2014年5241万元的3.67倍,接近翻两番。全州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5.67亿元,同比增长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