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8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州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州公开招聘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为财务室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恩施州户籍人员或恩施州内常住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我中心具体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录用。

3.年龄30周岁以下。

4.具有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过会计工作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或接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不得报名。

5.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11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网址:http://gjj.enshi.gov.cn/),规范填写后发送到指定邮箱:405900127@qq.com。

2.现场报名: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604办公室报名(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南楼)。

联系人:钱莉,联系电话:18007269506;李思,联系电话:18907269977。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统一审查。报名人员应持报名原始材料于11月15日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集中审核确认,逾期责任自负。

审核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00

审核地点: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604办公室。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笔试、公示、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报名人数超过1:3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会计岗位相关的知识;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9日;笔试地点: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612会议室。报名人数不超过1:3直接进入考察,择优录用。

(二)考察:笔试结束后,由我中心按规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政审、体检、考察。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年工资总额不低于恩施州最低工资标准但不高于6万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办公室:0718-8223576

附件: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doc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