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9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恩施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7年召开六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一次全会工作报告》、恩施州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计划(草案)》、《恩施州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资产负债及增值收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草案)》、《关于对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恩施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1个州直营业部,8个县市办事处。从业人员128人,其中,在编69人,非在编5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272家,实缴单位2782家,净增单位169家;新开户职工1.58万人,实缴职工13.53万人,净增职工0.77万人;缴存额26.33亿元,同比增长27.38%。2017年末,缴存总额119.41亿元,同比增长28.29%;缴存余额70.30亿元,同比增长18.5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5.31亿元,同比增长26.63%;占当年缴存额的58.16%,比上年增加1.83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49.11亿元,同比增40.6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0万笔21.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74%、5.96%。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94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60万笔89.72亿元,贷款余额50.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6%、32.53%、38.0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96%,比上年增加10.1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四)融资:2017年,融资0亿元,归还1.81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2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79亿元。其中,活期5.9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0亿元,1年以上定期13.4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1.96%,比上年增加10.1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20155.95万元,同比下降5.96%。其中,存款利息5501.1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548.3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06.4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0152.58万元,同比增长5.76%。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899.8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1.84万元,其他200.9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0003.37万元,同比下降15.48%。增值收益率1.55%,比上年减少0.6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93.7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2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09.60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5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538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58.8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737.6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4170.19万元,同比增长125.78%。其中,人员经费1213.66万元,公用经费292.86万元,专项经费2663.6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2.02万元,逾期率0.0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393.76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58.8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6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7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7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5%、6%和27.3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10%,国有企业占8.70%,城镇集体企业占0.50%,外商投资企业占0.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8.12%,其他占1.3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15%,国有企业占15.93%,城镇集体企业占0.37%,外商投资企业占0.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5%,其他占0.27%;中、低收入占81.51%,高收入占18.4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74%,国有企业占7.32%,城镇集体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3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17%,其他占0.57%;中、低收入占82.00%,高收入占18.00%。

(二)提取业务:2017年,1.9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3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9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0.4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8.53%,租赁住房占7.59%,其他占4.3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08%,其他占0.9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76.85%,高收入占23.1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8.9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比上年减少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0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88%,90-144(含)平方米占75.43%,144平方米以上占18.69%。购买新房占80.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1%),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1.2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4%,其他占5.8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2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5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7.1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41%,30岁-40岁(含)占29.57%,40岁-50岁(含)占32.90%,50岁以上占15.12%;首次申请贷款占73.9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05%;中、低收入占75.27%,高收入占24.73%。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122笔4158.50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158.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06.60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0.15%,比上年减少14.1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7年9月1日完成财务统一核算,实现四统一。下设8个办事处资金全部上收至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

(二)恩施州2017年月缴存上限调整为3890元,缴存下限200元、缴存比例5%至12%;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三)2017年,中心投入1035万元用于为恩施市办事处、来凤县办事处购置营业厅及装修宣恩县办事处营业厅。

(四)历时三年,共计投入600万元建设的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住建部“双贯标”验收。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