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

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名称为:恩施州住房公积金。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3人,均持有执法资格证。

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

四、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1.加强宣传,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恩施州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恩施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2.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严格按照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堵塞漏洞,防止违规套取公积金。

3.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严格按照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4.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依法进行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的单位进行电话催缴。

五、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30日,12329系统共录入信息8244件,其中投诉5件,占受理总量0.06%;;咨询8239件,占受理总量99.93%。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阳光信访平台共收到47信件,已办结投诉11件、咨询36件。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