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08号建议办理工作的会办意见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对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08号建议办理工作的会办意见

州林业局:

现将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08号建议提出的关于适度猎捕野猪保护农民基本口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黄鹏程代表建议州级财政提供常年猎捕野猪的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野猪危害专项行动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函〔2021〕25号)及《关于开展猎捕野猪专项行动的通知》(恩施州林发〔2022〕6号),猎捕野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州级财政将根据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支持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猎捕野猪专项行动,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指导县市做好经费保障,切实履行地方事权及部门支出管理职责。

恩施州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