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8个关键词读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9
解读:8个关键词读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分为十个部分,共56条。

总体方案提出,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生态“生命共同体”

《方案》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产权制度清晰

《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

开发保护扩围

《方案》提出,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简化自上而下的用地指标控制体系,调整按行政区和用地基数分配指标的做法。将开发强度指标分解到各县级行政区,作为约束性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完善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

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有关用途管制职责,逐步统一到一个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职责。

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

《方案》要求,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支持市县推进“多规合一”。鼓励当地居民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举报。

耕地红线不能碰

《方案》提出,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方案》提出,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征用占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自然保护区。

资源使用有价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办法,以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在长江流域水环境敏感地区探索开展流域生态补偿试点。

环境治理城乡共治

《方案》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鼓励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方案》提出,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环境损害终身追责

《方案》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湖北日报据新华社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