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高新区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恩施高新区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177号),我单位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一家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恩施高新区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恩施高新区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9.6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服务商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三)采购方式:根据恩施高新区管委会采购制度,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项目公告在我单位官网上公示,接收意向服务商报名。在谈判时,服务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里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谈判小组依次与服务商谈判后,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第一次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第二次报价的拦标价。谈判评审采用价格评标法,即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标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商。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成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接收和公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对恩施高新区核心区约5.77平方公里、恩施高新区东西区及硒都产业园实际管辖范围约30.27平方公里开展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最终范围以采购方委托为准。

(二)按照评价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和低效用地相关数据调查、统计、分析、填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基础数据表。服务商负责收集和处理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价时点的数据、图文等相关资料,且对原始、过程和结果数据、图件、电子文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开或应用于其他方面,更不能进行其他营利性活动。

(三)依据《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技术方案》中的技术要求,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177号)中对上报成果、时间等方面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相关成果,并协助上报。意向服务商对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等相关内容不明确的,可在报名前凭营业执照证件,前往恩施市松树坪汽车城1号楼305办公室查阅上述两个文件,详细了解工作要求。

三、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2)服务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谈判当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日8:30至2023年9月6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1《项目报名表》),按其内容据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形成PDF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项目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963464155@qq.com,未加盖公章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表按报名时间发送(以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项目报名表》恕不接受。

五、竞争性谈判材料递交、谈判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谈判材料递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恩施市松树坪国际汽车城1号楼305办公室。

4.相关要求:谈判材料未密封或不齐全的取消资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谈判材料恕不接受。

(二)谈判时间、地点、要求

1.谈判时间:2023年9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恩施市松树坪汽车城1号楼303办公室

3.相关要求: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谈判流程。

(三)谈判流程

1.谈判小组检查电子邮箱中收到的报名表情况,核对报名时间,查验法人代表或者代理人身份信息;

2.供应商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符合资格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进入谈判程序),供应商应该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鲜章;

(2)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谈判书》(见附件2);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加盖鲜章(见附件3); 

(4)近三年开展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工作的合同1份,复印件加盖鲜章(2020年1月1日以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鲜章(见附件4);

(6)《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加盖鲜章(见附件5);

(7)“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

(8)“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截图;

(9)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6);

(10)诚信承诺书。

(11)报价单(见附件7)

3.相关要求:

(1)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1式3份,装订成册,其中正本1份(附原件),副本2份(附复印件);

(2)谈判响应文件必须3份一起密封;

(3)依次有序装订;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986835

联 系 人:熊女士

电子邮箱:963464155@qq.com

地    址:恩施市松树坪汽车城1号楼305办公室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