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14
恩施州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8月11日,恩施州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州五经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经普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清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讨论了《恩施州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搞)。

会议强调,经普工作已经进入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各成员单位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清查工作。一是清查工作意义重大。它是确保普查对象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的有效手段,为正式登记奠定基础;二是清查工作时间紧迫。按照州经普办要求,“地毯式”入户清查必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查疑补漏和数据审核验收必须于10月31日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对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两员”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考验;三是单位清查较为复杂。要对清查中遇到的普查对象不配合、单位情况复杂等问题做好思想准备,提前谋划,不盲目作战。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共同完成恩施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性任务。一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推动职责分工落地实施;二是要密切协同配合。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省反馈的清查底册,于8月20日前通过行文或其他方式,明确本部门、本系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开展单位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三是要加强指导督办。州经普办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切实负起普查的牵头组织和督促协调责任,加强对各县市和有关单位的指导督办,同时各部门督促所属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报送普查报表等工作,加快经普工作节奏。

会议原则通过了《恩施州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