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5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5.77平方公里,包括耿家坪、松树坪、头道水3个片区。

规划目标:将高新区核心区建设成为培育和发展恩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载体,区域重大引领作用和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强烈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性生态新城。

规划定位:打造成为全球知名的硒产业发展引领区、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示范区、武陵山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规划布局:耿家坪片区属于新型材料产业园、综合配套产业园;松树坪片区属于数字产业园;头道水片区属于生物医药产业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文件精神,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采购程序,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析规划实施后可能对周边区域带来的环境影响,以优化区域规划布局,采取措施消除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来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规划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确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等)→向公众公示规划概况→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概述、区域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别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制形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公参意见表(见后页),并以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规划评价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谢先生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金龙大道

电话:0718-8986835

承担规划评价环境影响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855202

邮箱:1952432894@qq.com

联系人:王工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5楼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日期、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意见。


附件: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