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推进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全州基层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理举报内容:
1. 对已列入负面事项清单的工作事务还要求村级组织办理,未经县委和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村级组织填报表格台账、提供材料等问题线索;
2. 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明确规定外,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擅自新设村级工作机制,要求专人专岗等问题线索;
3. 未按照《湖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及示意图》规范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标识清理整顿等问题线索;
4.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擅自要求村(居)民群众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具不合理证明等问题线索。
5. 其他违反为基层减负工作相关规定的问题线索。
受理举报电话:
恩施州民政局:0718-8212934
恩施市民政局:0718-8253897
利川市民政局:0718-7290885
建始县民政局:0718-3222578
巴东县民政局:0718-4332570
宣恩县民政局:0718-5831346
咸丰县民政局:0718-6833031
来凤县民政局:0718-6271336
鹤峰县民政局:0718-5294268
受理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恩施州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