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政局关于开展“益动恩施·缔造幸福”首届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恩施州民政局关于开展“益动恩施·缔造幸福”首届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为庆祝恩施州建州40周年,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恩施州公益事业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恩施创建“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共恩施州委 恩施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恩施州发〔2021〕7号)、《恩施州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恩施州民政局决定开展恩施州首届公益创投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面向恩施州广大社会组织征集优秀公益服务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公益心,有能力、有意愿、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公益组织;资助一批能够创新性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有效服务的优秀项目;搭建社会组织交流互动平台,提高全社会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探索可持续的社会治理模式。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益动恩施缔造幸福

活动时间: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

本次公益创投由恩施州民政局主办,恩施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承办,同时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

三、申报主体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管理科学,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且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项目必须落地恩施州内。

2.恩施州内已备案但尚未注册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以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已登记成立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为依托进行申报,项目必须落地社区。

四、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范围

公益创投在恩施州民政局指导下,围绕全州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事项设定项目范围及领域。本次资助的公益项目要求为未实施的项目,范围涵盖为老服务、关爱儿童、社会救助、社区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其他公益慈善等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八类:

1.为老服务。主要包括以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社区居家或其他方式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等服务。

2.关爱儿童。主要包括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等困境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

3.社会救助。主要包括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和对象排查、家计调查、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等服务。

4.社区治理。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居民互助、课后托管等服务。

5.能力提升。社区协商、村(居)民骨干、社区领袖的能力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提升;社会组织培育;传统、历史、民俗、乡贤、非遗等文化传承;社区资源和内生动力的挖掘与激发等。

6.乡村振兴。围绕乡村产业振兴、科技助农、文化体育、环保生态、卫生健康、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乡村建设等涉及乡村振兴内容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7.产业发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行业调研、政策研究、信息咨询、市场拓展、权益保护、人才保障等专业服务,搭建行业交流平台,规范推动行业发展,推动本土产业发展。

8.其他公益慈善项目。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慈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助力共富的公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科学技术、卫生事业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紧紧围绕主办方发布的项目范围,在恩施州内实施,且为未开展实施等项目。同时还须坚持以下原则:

1.需求真实明确。项目需求论证需提供详细的数据证明,针对服务对象的总数、特性、需求进行具体叙述,并按需求紧迫性进行分层排序、对解决需求的意愿进行论证。

2.公益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要凸显公益性和人文关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受益群体明确、公益特色鲜明;实施后能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群体面临的社会问题,社会效益明显。

3.方案经济科学。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基层基础和受益群体基础,活动设计科学,进度安排合理,具有清晰目标及可衡量的成效;有科学的预算安排,能有效控制运行成本,项目运行性价比高。

4.具有推广价值。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能力;项目运作可形成较为标准的模式,能在条件类似的地区加以复制和推广普及。

五、项目资助资金额度

(一)资金额度

1.本次公益创投项目资金额度如下:

一等奖项目2个:40000元/个,合计80000元;

二等奖项目3个:30000元/个,合计90000元;

三等奖项目4个:20000元/个,合计80000元;

优秀奖项目10个:10000元/个,合计100000元。

(二)经费拨付

创投资金拨付在合同中约定。资金全额拨付需通过评估考核,且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经费管理

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资助资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六、项目标准

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问题是群众共需、明显迫切的;

2.针对性:项目设计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地定位;

3.公益性:项目公益特色鲜明,充分彰显公益慈善理念;

4.可操作性:项目有良好的实施基础,符合相关政策导向;

5.可持续性:项目发展模式清晰,具备复制性和推广性。

七、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20日)

州民政局发布项目公告,广泛联系、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通过“恩社孵化基地”公众号及恩施州民政局官网下载申报表及附件。

2.项目评审(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

州民政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入围项目及资助金额。州民政局将评审结果在“恩施州民政局”官网和“恩社孵化基地”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专题培训(2023年9月13日-2024年4月15日)

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全过程,邀请专家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的能力。

4.项目实施(2023年10月1日-2024年4月30日)

州民政局与各入围组织签订服务协议,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5.督导评估(2023年10月-2024年4月30日)

(1)州民政局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缓拨、停拨资助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获选项目主办机构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检查,积极提供相关的资料。在申请资助、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缴。

(3)获选项目主办机构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及时向州民政局反馈。州民政局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八、申报材料

1.《2023年恩施州“益动恩施缔造幸福”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

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如实填报《2023年恩施州“益动恩施缔造幸福”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并准备报名所需材料,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文档格式)至邮箱esfhjd0701@163.com。文件需命名为“XXX(社会组织名)2023创投项目申报材料”。请各参与组织密切关注恩施州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公众号(微信搜索“恩社孵化基地”加关注)的信息动态。

九、其他事项

所有申请公益创投的申报材料及填报的所有内容均应真实有效,并承诺在本次公益创投过程中遵守活动规则。如有违反,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益创投申报资格,已获选的追回所获荣誉、奖励和资助金,并取消资助资格,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通告。违规者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有关活动,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益创投活动期间,申报机构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项目申报和项目承接资格。

联系人:曾主任

电  话:0718-8212982、19888345456

邮  箱:esfhjd0701@163.com

地  址:恩施州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47号州民政局院内)

附件:2023年恩施州“益动恩施缔造幸福”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恩施州民政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