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职何以履职?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5
‍不知职何以履职?

不知职何以履职?

8月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了25个异地执法组分派到全国各产煤省开展异地执法。其中第17异地执法组由江西局、山西局以及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组成,负责湖北省、江苏省的异地执法工作,并于9月4日抵达湖北省恩施州开展工作。

为了检验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第17异地执法组对恩施州抽查的5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区(队)和班组长进行了答卷测试。

从答题情况看,抽查的5处煤矿部分人员对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哪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答非所问,对自己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也模棱两可。在建始宝塔岩煤矿找一副矿长当面问其安全生产职责时,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煤矿要防范事故,就必须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做到人人履好安全生产职责;要做到人人履职,企业就必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必须做到“明责、知责、履责、追责”,但是如果煤矿各类人员连煤矿应当履行哪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自己的职责都不知道,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是一句空话。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依据第17异地执法组检查的意见,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罚。同时,为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湖北局就异地执法组提出的共同性问题,拟进行培训,使煤矿尽快把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