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28
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9月27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委副书记尹达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元玲、邢祖训、黄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实到3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州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全州民族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州九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州九届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强调,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促进财源扩量提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兜实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积极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提出的建议,切实抓好整改销号;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要进一步重视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质量,健全完善与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委、预算工委的沟通联系机制。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主线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将其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全过程各方面;要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加大对民族乡村各项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民族乡村产业发展,让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促进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副州长杨盛僚、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宏,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州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和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