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巴东县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7
【文字解读】巴东县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2022年全州“大招商、招大商”招商引资重点突破年行动方案》和县委《巴东县2022年“大招商、招大商”招商引资重点突破年行动方案》决策部署,切实完成巴东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壮大县域经济,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

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

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8〕64号

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

6.《2022年全州“大招商、招大商”招商引资重点突破年行动方案》恩施州办文[2022]18号

7.《中共巴东县委 巴东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8.《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东县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巴政发〔2020〕14号)

9.《巴东县2022年“大招商、招大商”招商引资重点突破年行动方案》巴办文[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侧重招引固定资产亿元以上重大工业企业,重点围绕落户经济开发区和发展工业经济拟定。《办法》从项目落户、固定资产、经济贡献、人力成本、加强金融、外商投资、强企兴企、飞地经济、一事一议、附则条款共十个方面,针对新招引的企业,制订了明确的支持和奖励政策,具体如下:

第一条:说明了对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取得工业用地建成投产扶持方式,和新引进工业企业直接租赁标准化厂房的扶持政策,加速项目落地。

第二条:对重大项目企业新购设备和设备搬迁的支持政策进行了明确,鼓励企业进行重资产建设和亿元项目产业转移搬迁设备至巴东予以支持。

第三条:说明了对新招引的外地企业经济贡献的奖励政策,设立企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按县域经济贡献情况予以六年产业资金扶持。

第四条:从人力培训、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进行了明确,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人才。

第五条:对新引进的亿元以上企业在县内融资的扶持政策进行了明确,对兼并重组收购困难企业予以资金扶持。

第六条:鼓励大力引进外资企业,对外资直接投资额予以奖励补贴。

第七条:对主导产业、龙头项目明确国企融资支持,明确总部经济发展鼓励政策。

第八条:对鼓励乡镇采用“飞地经济”模式招引项目的支持政策进行了明确,从招商引资、固定资产、产值、税收等考核指标分解及企业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分解进行了明确,鼓励不具备项目落户条件的乡镇将项目招引到巴东经济开发区。

第九条:对重大项目和战略性项目的扶持政策进行了明确,突出了“招大商”的要求。

第十条:附则对各项定义进行了明确,对招引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和经营年限等予以明确,对政策执行予以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