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力拓南滨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力拓南滨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利川市力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力拓 南滨花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的申请》及《力拓 南滨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力拓 南滨花园项目位于利川市东城办事处王家湾一组。项目分三期建设,建设工期为3年。总用地面积499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8575平方米,项目计划投资6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896万元。该项目建设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认真执行项目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着重搞好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防治工作,切实做好杨雀山小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投入使用后的生活污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禁止直排。

三、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向利川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查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四、请利川市环保局负责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