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始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建始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建始县污水处理厂: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建始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的申请》及《建始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位于建始县业州镇,总投资9657.86万元,项目建设符合建始县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广润河、马栏溪、米水河、指阳河、徐家沟等地表水体的保护。该项目建设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认真执行项目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着重搞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其施工迹地必须全面实施生态恢复,弃土弃渣要合理清运处置。

三、工程竣工后请按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

四、请建始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