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太主持召开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李永太主持召开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

9月1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永太主持召开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及乡村振兴战略,2023年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会议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全省乡村建设行动培训班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七次全会会议精神,《州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的通知》;审议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建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建始县村(社区)优化设置后闲置阵地有效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听取了关于中秋、国庆前夕安全生产,规范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耕地保护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本息记实等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要对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指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认真梳理,积极向上对接,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要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七次全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结合县域发展实际,抓实流域综合治理、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强县工程等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锚定全年目标争先进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严实的举措抓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要聚焦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加大对旅游、交通、森林防火、商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对村(社区)优化设置后闲置资产规范管理,严防资产流失;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农地农用基本原则,严禁乱占耕地,坚决防止各类项目“未批先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副县长孙玉斌,副县长刘仕军、向帆、雷宏伍、黄琬婷,县政协副主席何平,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姚代松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