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项目询价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恩施州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项目询价公告

恩施州民政局拟询价委托第三方组织(机构)对恩施州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进行整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恩施州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组织(机构)按照《省民政厅、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管理操作指南》要求,完成恩施州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并对下辖各县(市)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理及核查验收。

三、项目要求:按要求完成项目工作,并提交以下成果:(一)纸质档案原件1套:包括综合类、图纸类纸质档案;(二)电子档案光盘1套:包括电子档案、音像类档案。同时根据甲方和恩施州档案馆相关要求,整理保留复印件1套;(三)恩施州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监理报告1套8份;(四)恩施州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桩档案整理核查报告1套8份。

四、询价内容:恩施州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

五、询价控制价:总价不高于4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相关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供应商须为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

(四)供应商须为湖北省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技术服务单位,从事过地市级以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二)本项目的报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本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交必须严格执行;

(三)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有效低价方法评审。采购人在符合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和响应询价文件的有效报价单位中,以提出合理最低报价的确定成交供应商,防止恶意低价竞标;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总额为4万元(不含),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八、响应文件要求(相关格式见附件)

包含但不限于:1.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2.询价响应函;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询价响应报价总表;7.供应商人员配备;8.业绩材料。

    九、递交开标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12时;

(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寄)至恩施州民政局(恩施市施州大道47号)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718-8212657

                                                                     恩施州民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