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4
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①新建污水处理能力15000t/d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②建设污水截污管道11.7公里。③建设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综合楼、化验室、中央控制室、配电系统、道路、绿化、供电、垃圾收集装置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蔡家堡

建设单位: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总 投 资:6700万元

建设时间:2009年8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投入试运营

环评单位:武汉大学

监测单位:恩施州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公司建立了环保机构,制订了详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城市废水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对城市污水进行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酉水。根据恩施州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来凤县污水处理厂总排口监测的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要求。

在线比对:pH、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实测结果与在线监测结果比对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的要求。

2.废气

本工程主要废气为:氨、硫化氢。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氨0.226~1.017mg/m3,硫化氢0.010~0.022mg/m3。氨、硫化氢对照点、监控点的浓度均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的标准要求。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测点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56.5~65.1dB(A),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6.2~61.2dB(A)。2#测点由于靠近曝气机,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分别超标4.8~5.1 dB(A)、10.8~11.2 dB(A)。1#、3#、4#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全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经对噪声超标的2#测点外250米的居民敏感点进行监测,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全部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渣、沉砂渣、生活垃圾、污泥等,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对于来凤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由来凤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分区填埋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结果

在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下,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49.36吨/年,减排量448.08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19.48吨/年,减排量10.79吨/年。固体废物产生量110吨/年,全部集中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排放量为“0”。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并按验收管理程序予以公示。

五、建议和要求

1、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经济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噪声及其他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的校核维护工作;并按照环保部及省环保厅相关文件完善中控系统并与环保监控平台联网。

3、严禁在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

4、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实行雨污分流,以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5、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设置废水排放标志牌。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9 7 3 1 2 4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