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4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的12000吨/年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改扩建为12000吨/年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新生产线投产验收前,将原有生产线拆除,在改扩建过程中不另外增加生产能力。主要新建工房包括油、水相制备工房、乳化炸药生产工房和乳化炸药成品中转库,其它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均依托项目现有工程。

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坝镇三河村凯龙化工生产厂区内

建设单位: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总 投 资:项目总投资2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8%。

建设时间:项目于2011年3月开工,2011年12月建成完工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单位: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监测单位:恩施州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公司建立了环保机构,制订了详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厂区废水主要为燃煤锅炉烟尘治理设施麻石水膜除尘器产生的废水,地面冲洗以及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经过修建隔油池、沉淀池、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废水总排污口排放,外排废水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697-1996)一级标准限制。

(二)废气。废气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脱硫塔脱硫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外排废气浓度符合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三)噪声: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各种泵机、工业风扇等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材料卸料时的生产噪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均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已经与恩施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生活垃圾处理合同;锅炉煤渣提供给恩施州腾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水泥制造,并已签订废煤渣利用处置互利合作协议。本项目生产环节产生少量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药及废水处理环节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其中废药由公司试炮塔进行集中销毁处理,污泥主要危险成分为硝酸铵,用于本项目生产区的花草树木增肥。

(五)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比较了解,工程建成后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该工程建成后对当地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调查对象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满意或较满意,并希望完善环保设施及环保管理。

(六)总量控制。验收监测实际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25 吨/年、二氧化硫0.75吨/年,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27 吨/年、二氧化硫20吨/年)要求。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并按验收管理程序予以公示。

五、建议和要求

(1)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正式生产后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三废”物质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2)做好场区内绿化工作,特别是防爆土堤上的绿化,防止暴雨过后土堤水土流失。

(3)待龙凤坝天然气管道建成后,厂区将燃煤锅炉替换为燃气锅炉,降低SO2排放量,提高厂区清洁生产水平。

(4)建议项目污水回收利用,主要用于厂区内道路降尘,路面冲洗,以及厂区内绿化用水。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9 7 3 1 2 4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