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保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4
州环保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精神,根据《省环保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州环保局党组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恩施州环境保护局党组    

2009年2月10日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根据《省环保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局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我州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就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省局实施办法》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州局实施办法》)。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环保历史性转变为中心,针对环保地位提升、权责扩大、廉政风险增大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实施“1366”工程(围绕总体工作目标、把握三项权力重点、深化六项工作任务、强化六项工作措施),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和污染减排、完成“十一五”环保任务、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环保工作中心,充分发挥服务、监督和保证作用,优化环保发展环境,为推进历史性转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坚持继承创新原则。针对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巩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成功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措施,用新的视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重点突破原则。在全面实施惩防体系建设进程中,既要全面部署、整体谋划,又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大我州环保领域三项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管,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上下联动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实行部门联手,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多管齐下,综合推动,建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联动机制。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惩防体系建设“1366”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整体推进,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责、各出其力,努力使反腐倡廉工作整体谋划,系统建设,全面推进。

(三)主要目标

通过“1366”工程的组织实施,经过5年努力,力求使环保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反腐倡廉和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制度体系比较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更加有力,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岗位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管,环保系统的行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形成具有环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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