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保局州教育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州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州环保局州教育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州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0〕1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民环保行动,提高学校师生的环境意识,推进全州中小学(幼儿园)“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根据《湖北省绿色学校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今年我州将开展第三批州级“绿色学校”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学校(幼儿园)自愿提出申请,经当地环保局和教育局初审合格后,由县市环保局统一报州“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2010年12月底之前确认的县(市)级绿色学校(以正式的确认文件为准)。  

(二)学校(幼儿园)的校园环境管理和环境教育业绩显著,符合州级绿色学校标准。

(三)近2年来,校(园)区未发生过重大的环境污染和重大人身伤害事故。

(四)已被评为省级第四、五、六批的“绿色学校(幼儿园)”及州级第二批“绿色学校(幼儿园)”的不再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按要求认真填写《恩施州第三批“绿色学校”申请表》,其中“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简介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创建工作的过程(3000字以内)。

(二)提供一定数量、能直观反映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支撑资料。

(三)“申报表”同时使用纸质版(A4纸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有关支撑材料使用纸质版(一份)报送。图片和音视频资料可制作成光盘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各县市“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申报学校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并根据州下达的分配名额参考指标等额报送。

(二)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材料报送至州环保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一巷23号

联 系 人:于  苗        邮箱:eszhbxj@163.com

电    话:8243751       传真:8251952

附件:1、恩施州 “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恩施州绿色学校评审管理办法

3、恩施州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4、恩施州第三批“绿色学校”申请表

恩施州环保局        恩施州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