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州“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表彰全州“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环保局:

“十一五”期间,全州环保系统广大宣传教育工作者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明,积极营造全民环保的良好氛围,环境宣传教育能力整体有所提高,有力配合、支持了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涌现出一批环境宣传教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州环境保护宣教系统广大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授予恩施市环保局等3个单位全州“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牟俞任等5名同志全州“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恩施州环境宣教工作和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州“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全州“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3个)

恩施市环保局

利川市环保局

建始县环保局

二、先进个人(5个)

牟俞任  利川市环保局

雷凯锐  建始县环保局

谭显磊  巴东县环保局

范明勤  来凤县环保局

杜秀兰  鹤峰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