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首次询价报名时间内有供应商未提供所要求的资格资料,提供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故再次挂网询价。已投标的标书作废。
恩施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价二次公告 |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采购单位 | 恩施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行政区域 | 恩施州恩施市 |
项目预算 | 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 |
采购内容 | 1、就行政或者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依据和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
2、对单位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或者补充意见; | |
3、协助单位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 | |
4、协助单位审查参与招投标活动主体的资格,并视情况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 |
5、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 |
6、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维护单位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合法权益; | |
7、提供法律咨询,就行政管理、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 |
8、协助单位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 |
9、办理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 |
10、服务期限为期壹年:以采购完成后所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为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依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含3年)的律师事务所; |
2、投标人及拟派律师近3年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 |
3、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 。 | |
其他要求 | 1、报价应含采购公告文件要求的所有采购项目内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
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报价单未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出现漏项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文件不密封,现场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方可参与询价。报价单需密封,报价单和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 | |
询价方式 | 采用最低价中标; |
请供应商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资质证书、证件、投标文件送到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907室(详情请咨询下述联系人)。 | |
公告起止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14:30起至2023年10月20日12:00止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0718-8215857 |
询价单位地址 | 恩施市施州大道1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