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组对恩施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开展督查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13
省督导组对恩施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开展督查

(通讯员 余秋瑶)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安办函〔2023〕27号)要求,10月10日至12日,湖北省第三督查组一行6人对恩施、利川2个县市16家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每县市各抽取2家学校食堂、2家机关食堂、2家养老机构食堂、2家医疗机构食堂)开展随机督导检查,州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省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直奔现场、通过“一查二看三座谈”,重点查看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是否依法依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并明确相关职责、是否实施了“明厨亮灶+互联网”的管理、是否严格落实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以及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制度,同时重点检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功能分区、加工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分餐配送、食品留样以及加工场所设施设备管理等是否规范,对现场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反馈,要求按时整改到位。

省督查组召集恩施州教育、民政、卫健、机关事务、监狱、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反馈,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亮点,督查组予以充分肯定,针对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特别是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硬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投入、改善条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

同时,对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前期的工作部署情况、培训开展情况、督查工作情况和台账建立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

省督查组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是重大的政治和民生问题,关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管责任,积极配合州食药安办持续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守住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