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近期,全州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在检查中发现恩施市龙凤镇中心幼儿园等8家单位(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为进一步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恩施市龙凤镇中心幼儿园等8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主管部门和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责、定时,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节点,确保整治效果。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为隐患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各隐患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曝光,对火灾隐患实行群防群治,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要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隐患进行深度报道和持续挖掘,扩大影响力,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效果。
三、强化工作督导。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落实情况将纳入县市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各责任单位和督办部门要加大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治不力或拒不整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对因重大火灾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或整改不到位的隐患单位(场所),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各县市于2023年3月30日前向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并每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报请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验收销号(联系人:霍巍;电话:8299970,18771195299;邮箱:329985503@qq.com)。
附件:2023年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2023年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
序号 | 行政 辖区 | 单位(建筑)名称 | 单位简况 | 隐患基本情况(隐患部位、具体隐患、判定依据) | 责任单位 | 督办部门 | 整改期限 |
1 | 恩施市 | 恩施市 龙凤镇 中心幼儿园 | 该场所位于恩施市龙凤镇新民街130号,教学楼2018年9月新建投入使用,建筑占地面积960㎡,建筑面积3150㎡,建筑地上4层,建筑高13m。 | 1.四楼设置儿童活动场所;(6.9) 2.部分建筑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4) 3.部分建筑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7.1) 4.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7.4.3) 5.一楼疏散通道内、安全出口上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7.3.6) 6.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规定持证上岗。(7.8.2)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第c)项综合判定。 | 恩施市 人民政府 | 州教育局 州消防 救援支队 | 2023年 12月20日前 |
2 | 利川市 | 利川市 万德大酒店 | 该场所位于利川市滨江北路,所在建筑地上9层,使用1—9层,建筑面积3958.29㎡,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疏散楼梯(封闭式)2部。 | 1.内走道长度37.8m,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走道尽头排烟窗开启面积均不足2㎡;(7.5) 2.疏散楼梯间自然采光通风窗与楼层洗消间窗户最近边缘水平距离小于1m;(7.3.2) 3.厨房燃气管道未设置紧急切断阀;(7.9.3) 4.消防水泵双电源控制柜故障;(7.6.3) 5.北侧疏散楼梯在首层未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7.3.7)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第c)项综合判定。 | 利川市 人民政府 | 州消防 救援支队 | 2023年 12月20日前 |
3 | 建始县 | 建始县 茨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该场所位于业州镇茨泉路,占地面积7000㎡,建筑高度68m,总面积18841㎡,地上18层地下1层,总房间数209间。 | 1.酒店西侧餐厅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首层一侧电梯前室未形成;(7.3.2) 2.酒店内楼梯间、设备间的防火门损坏率超过20%;(7.3.7) 3.超30%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应急广播、声光报警不能正常运行;(7.3.6) 4.楼梯间通往顶楼疏散通道设置铁栅栏门;首层到负一楼楼梯间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7.3.9) 5.消防水池未安装水位显示器;水泵房喷淋管网漏水;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泄压阀;(7.4.6) 6.储油间未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且油管下部未设防止油品流洒装置;厨房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7.9.3)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第c)项综合判定。 | 建始县 人民政府 | 州文旅局 州消防 救援支队 | 2023年 12月20日前 |
4 | 巴东县 | 巴东县 野三关镇青龙桥扶贫产业园标准化 厂房A栋 | 该厂房位于巴东县野三关镇青龙桥扶贫产业园,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8000㎡,标准层建筑面积约2000㎡。首层为服装加工车间,第2层和第4层未投入使用,第3层为电子产品加工车间,该厂房属于丙类厂房。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7.2) 2.丙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区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无独立的安全出口;(7.3.4)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4.6) 4.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7.4.3) 5.增稳压设施故障;(7.4.6) 6.柴油发电机房、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故障。(7.4.6)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第c)项综合判定。 | 巴东县 人民政府 | 州经信局 州消防 救援支队 | 2023年 11月30日前 |
5 | 宣恩县 | 湖北佰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 | 该场所位于宣恩县李家河镇柚香苑社区,地上2层,高11m,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4000㎡,2021年投入生产。 | 1.未设置消防水箱;(7.4.1) 2.增稳压设施故障;(7.4.6) 3.丙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区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7.3.4) 4.已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7.2)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第c)项综合判定。 | 宣恩县 人民政府 | 州经信局 州消防 救援支队 | 2023年 12月1日前 |
6 | 咸丰县 | 湖北浩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丰县龙景苑小区) | 该场所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水淹坨。A栋占地面积421.54㎡,建筑面积8 9 2 6 . 0 7 ㎡,地上18层,建筑高度55.45m,1—2层为商业网点、3—18层为普通住宅建筑。B栋占地面积809.88㎡,建筑面积12072.16㎡,地上18层,建筑高度55.45m,1—2层为商业网点、3—18层为普通住宅建筑。地下室建筑面积2946.70㎡,地下1层为车库和设备房。 | 1.已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7.3.6) 2.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7.4.3)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4.6) 4.B栋消防应急照明灯供电线路未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7.6.2)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7.2) 6.住宅部分防烟设施无法正常运行;(7.5) 7.地上住宅公共区域、地下设备房设置的防火门损坏。(7.2.2)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第d)项综合判定。 | 咸丰县 人民政府 | 州住建局 州消防 救援支队 | 2023年 12月31日前 |
7 | 来凤县 | 来凤县 金棠家私 | 该场所位于来凤县凤仪大道,其中A栋仓库建筑占地1680㎡,地上1层,建筑面积1680㎡,高度4.5m,为钢结构家具仓库。B栋厂房建筑占地1650㎡,地上1层,建筑面积1650㎡,高度5m,为砖木结构加工车间。 | 1.未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7.4.1) 2.A栋仓库、B栋厂房占地面积均大于1500㎡,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4) 3.A栋仓库、B栋厂房未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7.4.2、7.4.3) 4.A栋仓库、B栋厂房耐火等级达不到三级;(7.9.1) 5.A栋仓库、B栋厂房内电气线路敷设均不规范;(7.9.4) 6.A栋仓库未形成环形消防车道。(7.1.1)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第c)项综合判定。 | 来凤县 人民政府 | 州林业局 州消防 救援支队 | 2023年 10月1日前 |
8 | 鹤峰县 | 鹤峰县 海通农贸有限公司(海通 大市场) | 该场所位于鹤峰县容美镇沿河楼(海通大市场一楼),该单位于1993年建立,1996年8月投入使用。该建筑占地约2000㎡,建筑面积6500㎡,地下1层为农贸市场,使用面积约2000㎡;地上1—2层为综合商铺,地上3层为办公使用。建筑高度13m,为多层公共建筑。 | 1.设置的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7.4.6) 2.市场建筑与临街商铺之间设置连接顶棚,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7.5) 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6) 4.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4) 5.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6.8)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2017)第5.3.3条第c)项规定综合判定。 | 鹤峰县 人民政府 | 州商务局 州消防 救援支队 | 2023年 11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