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恩县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宣恩县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宣恩县建设局:

你局《关于宣恩县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申请评审的函》收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经《报告表》编制单位修改完善,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宣恩县珠山镇莲花坝工业园区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汞水河城区段综合整治等。污水处理厂建设总规模为3万m3/d,本次建设为近期规模1.5m3/d,工程估算总投资7492.66万元,项目建设期12个月。项目建设符合宣恩县城市总体规划,也是我州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较好的改善汞水河水环境质量,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性质、规模、工艺、地点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建设期和投入运行后对环境将带来一定影响,请你局务必按照《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搞好废气、污泥、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做好厂区绿化及废水在线监测安装工作,确保项目的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试运行三个月内请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请宣恩县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二0一0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