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一养殖公司违法排污负责人被拘留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10-15
巴东一养殖公司违法排污负责人被拘留

近日,巴东县依法查处了一起违法排污案件,某某养殖公司构成了“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事实。养殖公司负责人林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悉,2018年7月12日,巴东县环保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严肃影响,群众反应强烈。7月12日,县环保局该养殖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排污;同时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8月26日,9月18日两次现场检查督办,该养殖有限公司均未执行,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未缴纳罚款。仍然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向环境排放生猪养殖粪便、养殖废水等污染物,没有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县环保局依法启动移交移送,巴东县公安局对该公司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县环保局近年来加大了环境监管力度,从严从快办理环境案件。从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截止9月底,全县共受理环境信访举报件110件,已办结105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件,处罚金额96.47万元,行政拘留2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1份,督办函6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