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环保局印发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方案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11-24
恩施州环保局印发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切实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助推“六城”同创,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浓厚氛围,按照《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如下宣传工作计划。

一、宣传目的及意义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6号)文件的要求,以秸秆有效禁烧和最大限度地消化利用为目标,坚持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发展意识,着力营造“人人知晓,户户禁烧”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力推进我州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

二、秸秆利用现状

全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但仍有少数偏远地区农作物秸秆就地焚烧。

三、宣传内容

(一)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1、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会大幅升高,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黏膜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3、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4、焚烧秸秆将造成有机质的直接损失,造成土壤板结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效益, 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使土壤更疏松透气,有利作物生长。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1、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2、饲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饲料等技术,通过发展畜牧业实现“过腹还田”。3、秸秆沼气。结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秸秆沼气池,利用秸秆制作沼气。4、秸秆炭化。集中收购秸秆,将秸秆送至加工企业,采用生物质压缩设备,制作炭棒。

(三)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乡镇范围内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处理。

(四)省、州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及对农业、农机的各项奖补政策。

(五)禁烧工作中正反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

(六)其他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报道。

四、宣传方式

(一)线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短信等新兴媒体,结合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广泛宣传。

(二)线下,通过宣传车、宣传栏、横幅、通告、宣传资料、屋场会等形式将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深入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能够让农民群众改变秸秆利用方式,不再露天焚烧秸秆。

五、工作任务及相应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6年11月-2017年3月)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切实把秸秆禁烧要求传遍每家每户。

(二)重点宣传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0月)

通过宣传车、宣传栏、横幅、通告、宣传资料、屋场会等形式将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深入宣传,将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透彻,告知危害,明确法律责任,确保宣传工作能够让农民群众改变秸秆利用方式,不再露天焚烧秸秆。将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为广大农民树立榜样。

州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按月督查,加强秸秆禁烧督查力度。州环保局对禁烧工作开展不得力的县市、乡镇、村庄进行通报。

(三)宣传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2月)

对秸秆禁烧工作中落实较好的县市、乡镇、村庄、个人开展广泛宣传并予以表彰,让全州学习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禁烧经验和落实工作的措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全民化。

                                                                恩施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