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暨全州半年空气质量治理推进会强调
推进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7-12
全州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暨全州半年空气质量治理推进会强调推进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恩施日报讯(记者彭信琼)7月11日,恩施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主持召开全州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暨全州半年空气质量治理推进会,部署今年州环委会和全州空气质量治理等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落实党政同责,切实履职尽责,推进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州委副书记、州长刘芳震代表州政府与各县市签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并部署具体工作。刘建平、甘方谦、瞿赫之、陈江龙、谭文骄、周静、张建文、唐泓、杜冬云等州“四大家”领导出席。

会议指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是适应环保督查问责新常态的必然选择,是推动恩施州转型发展的迫切需求,是顺应民众美好生活期待的现实需要,全州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推进全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做好迎接环保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入开展长江、清江环保整治行动,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推动全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国家级生态州。《湖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明确要求恩施州在2022年前建成国家级生态州。按照要求,辖区内80%的县要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生态县要求辖区内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州环委会要尽快制定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及细则,建立生态创建“以奖代补”奖励机制,各县市和州直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清单逐项抓落实,力争通过努力,确保今年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村20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省级生态村200个。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行政区的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把生态环保工作拿在手上、扛在肩上,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合唱”的观念,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经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州直副县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