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委、州政府部署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12-01
恩施州委、州政府部署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11月26日进驻湖北,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工作,为做好迎接督察准备工作,11月28日,恩施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从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服从安排、全力迎检,严格履职、强化担当,强化整改、严肃问责等方面做好迎接督察准备工作。

通知提出,环保督察是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把脉问诊”,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当作重大政治任务、当作检视我州贯彻新发展理念成效的重要实践、当作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机遇,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接受督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服从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安排,严格落实省委书记蒋超良关于服从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安排做到“六个必须”的要求,必须全力配合,必须全面梳理,必须如实汇报,必须落实责任,必须畅通渠道。督察期间,对中央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落实;对中央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立行立改,坚决做到问题整改全到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不担当、不整改或慢作为、相互推诿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指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逐级落实环保责任,层层传导环保压力,切实把各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压到底。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加快全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在空气污染治理上坚持“三禁三治(禁煤、禁烧、禁鞭,治理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非煤矿山),在水污染治理上坚持“三污同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共同治理),扎实推进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