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到位”鹤峰县迅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12-02
“四个到位”鹤峰县迅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后,鹤峰县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2016年12月1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后,鹤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实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上报办理情况。分管副县长当天带队实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当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折不扣地抓好督察反馈意见落实,落实了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做到全程跟踪、办结销号。

二是调查督办到位。要求责任单位迅速搞好现场核查、收集资料,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上报县政府。要求各部门客观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人大环资委迅速组建环境问题督查专班,强化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督办,对督察中发现有履责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律通报或交纪检部门追责,对企业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有关部门一律责令关停整改,并从重处罚。

三是整改自纠到位。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交办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此次交办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迅速自查自纠自改,防止其他同类问题发生。

四是严格问责到位。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质量持续恶化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的,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问责的要问责;对不作为、不担当、不整改或慢作为、相互推诿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依法依规立案,确保以本次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