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3〕21号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30
审计公告〔2023〕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州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3日起,对卢智绘同志任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广大干部群众对这次审计,有任何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直接向审计组反映,并欢迎对审计组成员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蔡绍湖

审计组主审:田靖文

审计组成员:文   梅  牟思谋  陈万斌  

审计组联系电话:15272258876

廉政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13403022855

州审计局:0718-8216239

通信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65号州审计局309室


中共恩施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恩施州审计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