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东县建始县宣恩县鹤峰县创建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情况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8
关于巴东县建始县宣恩县鹤峰县创建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县评价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县评价细则(2023版)》等有关文件要求,巴东县、建始县、宣恩县、鹤峰县自申请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始终以“四个最严”为遵循,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第一标准,积极提升县域食品安全水平。经自查自评,认为四县创建工作已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标准。现将自查自评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如在创建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到10月14日

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718-8290203,恩施市施州大道18号,邮编:445000。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718- 8110529。

附件:1.巴东1007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评报告.pdf

      2.建始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验收申请.pdf

      3.宣恩县自评报告.pdf

      4.鹤峰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