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7010863/2023-36846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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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恩施州委政法委员会、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恩施州司法局、恩施州财政局、恩施州总工会、恩施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恩施州工商联合会 | 发文字号: | 无 |
文号类型: | 无 | 文件类型: | 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3年05月23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法委、人民法院、经济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委政法委 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3〕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委政法委 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3〕14号)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恩施州委政法委员会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恩施州司法局
恩施州财政局
恩施州总工会
恩施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恩施州工商联合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