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伟同志任县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局长;
樊友国同志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刘辉波同志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李志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尚勇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黄海彬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彭继军同志任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杰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皮海涛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伦峰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向丹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免去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局长职务;
罗传说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景阳工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健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启彬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郑莉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谢永立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龙世凯同志任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县版权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翔宇同志任县医疗保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慧玲同志任县园林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向峰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