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智慧建设管理的通知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30
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智慧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燃气企业:

为提高燃气行业信息化水平,强化本质安全,根据《关于做好燃气管理有关工作等通知》(鄂燃安〔2023〕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智慧燃气建设思想认识

全州燃气利用时间逾20年,早期使用规模增长迅猛,建设的区域天然气输配管网标准较低,日常维护、保养、更新不及时。近1200公里庭院管道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一旦管控不力极易形成安全风险。瓶装燃气经营问题也十分突出,“问题瓶”“问题阀”“问题场站”等不同程度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盯准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已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智慧燃

气建设提上议事日程。

二、把握智慧燃气建设要求

(一)加强管道天然气信息化建设。管道天然气企业要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系统)、巡线系统和报警控制四个系统。GIS系统应至少具备管网查看、信息检索等基础功能,实现管网基础信息展示、坐标查询。SCADA系统应实时准确采集管网和工艺设备的压力、温度、流量等数据,实现自动监控、数据统计、报警控制等功能。巡线系统要实现对巡线人员实时管控,数据实时更新。报警控制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控测器、不完全燃烧控测器、可燃气体控制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装置、排气装置等组成,采用的相关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质量规定。

(二)加强瓶装燃气信息化建设。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建设功能齐全、便捷实用的信息化安全服务监管平台,实行实名制销售,落实气瓶充装、配送、入户安检、回收等全过程监管,实现气瓶流转可追溯、配送服务可查询、服务质量可评价。完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厂站生产区全覆盖、无盲区、24小时全时段监控,并与报警装置实现联动。

(三)全面启动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各县市燃气主管部门要适时启动燃气监管平台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燃气经营、使用实行动态监管,并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燃气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燃气行业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进智慧燃气建设

各燃气主管部门要加强向县市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解决好本级燃气监管平台经费问题,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监管平台互通瓶颈问题,加快项目上马和开工建设。加强调研调度和监管服务,督促指导燃气企业没有建设的要迅速启动,已建设完成的企业要求其对照标准要求完善功能,提升管网、阀室接入率。各燃气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全省燃气管理工作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推进燃气智慧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恩施州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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