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建始县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十条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6
【解读】建始县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十条

一、出台《建始县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十条》(以下简称“优惠政策十条”)的背景: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县域工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无论是在企业用工、成本费用方面,还是在产品销售、供应链条方面,都对县域工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带来影响。出台该政策,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充分发挥工业经济的“压舱石”作用,加快形成有效投资,拉动县域经济发展。

二、“优惠政策十条”适用范围:

该政策主要适用于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期间新招引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产业,必需在建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同时适用于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培育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但该政策不含资源型项目和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三、“优惠政策十条”涵盖内容:

该政策主要包括用地政策、厂房租赁、设备购置奖补、技改投资奖补、吸纳就业奖补、物流运输奖补、入统进规奖补、融资贷款担保、吸纳特殊人才等方面。

四、“优惠政策十条”优惠政策:

该政策不仅承接了国家、省、州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项针对性强的优惠政策,还承接了2019年县政府出台的《建始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建政发〔2019〕9号)。同时,在法定范围内出台了土地使用、厂房租赁、设备购置等优惠政策,而且还在技改投资、物流运输、吸纳就业等方面加大了奖补力度。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将有效缓解防疫特殊时期工业企业的经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