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亮剑”显威力联合整治优环境——恩施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07
监督“亮剑”显威力联合整治优环境——恩施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全媒体记者 刘天嗣 通讯员 郑建本)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司法部门,紧盯全州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州法治型政府建设和“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靶向监督找准“病灶”

近年来,我州行政执法部分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较为突出,群众反应强烈。今年3月,州纪委监委联合州司法局深入分析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研究整治方案,明确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超越或滥用职权、行政处理明显有失公正、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拒绝(推诿)履行法定职责、未依法履行答辩义务和生效法院判决等10类行政败诉、行政复议撤销、判前调解案件,纠治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和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不依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行政执法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判前经过调解当事人撤诉的也要关注,这块不能遗漏。”4月中旬,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来到州司法局,与该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座谈交流,对案件起底阶段工作进行会商。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跟进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监督内容,对州司法局、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线索起底、分析研判开展贴身监督,督促各级司法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工作部署,确保问题案件起底“一件不漏”。

“这个问题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必须要纳入线索台账。”

“请大家发表意见一起研判,是否同意将该问题纳入问题线索台账?”

5月中旬,州纪委监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司法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相关县市司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建线索研判工作专班,在州司法局集中办公,对第一轮起底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每天集体讨论、集中研判、精准分析,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应纳尽纳,共集中研判问题线索453件,纳入问题线索台账51件。

此外,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还同步组织开展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配合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以案促治守护民生

“多年纠纷终于解决了,我们为这个事没少跑路。”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通过对恩施市白果乡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复核复审,终于解决了村民邓某和朱某长达18年的土地纠纷,信访6年的双方息访罢诉。

“我们跑了好多趟,这个工伤保险终于拿到了。”通过专项整治,建始县居民陈某领到了应得的工伤保险。

“法律知识不足导致适用法律错误,还是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宣恩县政府采购办工作人员在反思某公司诉宣恩县财政局招投标评审行为案败诉原因时自省道。

行政执法的温度和力度,企业和群众的感触最深;法治环境好不好,企业和群众最有话语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以精准的监督执纪执法打通行政执法领域的堵点痛点难点。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通过问题查办,积极对接民生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诉求及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同时,州纪委监委自5月起与恩施日报、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定期曝光行政执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并对曝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看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截至目前,共办理问题线索51件,立案13件,处理处分51人,解决重复信访难题、疑难杂症问题32个,赢得群众和市场主体普遍好评。

用好政策激励作为

专项整治向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亮剑”,但也不能让公正执法、担当作为的干部受到诬告错告,不能让干部干事精气神受挫。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整治中注意把握行政执法公正标尺,注重分辨行政执法中群众或企业不合理诉求等情形,严格区分行政执法过程中缺乏经验的失误和明知故犯的行为、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试验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和谋取私利的主观故意,大胆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花坪镇两违办对违法占地建设地面构筑物强制拆除一案中,初衷还是遏制‘两违’势头、加强集镇建设规范管理,工作效果总体上有利于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应该属于积极作为、敢于担当。”8月14日,建始县纪委监委召集花坪镇党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对花坪镇两违办行政强拆败诉案的历史背景、主观动机、影响后果等进行讨论,一致认定应该容错免责,最终对国土、城管部门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容错免责处理。当事人倍受鼓舞。

巴东县、来凤县对行政执法败诉案件中因疫情影响导致行政处罚没有按时送达、行政强制措施主观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同样实行容错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容错免责。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州共容错纠错7件,在全州范围内营造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执法干部担当作为、公平执法、严格执法、依规执法的良好氛围。

制度是最好的保障。为了规范行政败诉案件问责流程,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州司法局牵头拟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为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提供制度支撑。

同时,全州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容错纠错制度9项。建始县出台《建始县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容错纠错十条措施》,宣恩县出台《宣恩县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办法(试行)》。

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制度体系的建立,进一步为执法单位敢于改革、敢于创新、敢于担责开路护航,解除改革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