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份人社部门就业创业惠企政策指南请查收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有一份人社部门就业创业惠企政策指南请查收

一、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企业无需申请,各企业社会保险申报核实时系统自动执行以上政策。

(宣恩县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0718-5824881)

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机构进行经办操作,经复核完成后,系统自动向企业法人和经办人发送短信,提醒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企业账户信息完善后经系统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宣恩县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0718-5824881)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经办流程:一是实行“直补快办”模式,由社保系统下发企业缴费信息,部门核实后直接补贴至企业银行帐户。

二是企业自主申报。对自已认为符合此项政策条件但“直补快办”未筛选到的企业,由企业填写《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报县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核实后公示发放至企业银行帐户。

(宣恩县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0718-5824881)

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经办流程:一是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行“直补快办”模式,由经办科室在湖北省智慧就业系统比对企业参保与就业信息,信息关联一致,核实无误后直接补贴至企业银行帐户。

二是企业自主申报。对自已认为符合此项政策条件但“直补快办”未筛选到的企业,由企业填写《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报县就业中心就业援助股核实后公示发放至企业银行帐户。

注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目前需要企业申报。

(宣恩县就业中心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0718-5832350)

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企业发放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条件的地方,对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吸纳就业奖补。

宣恩县操作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 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各类企业、扶贫车间、农业经营主体等。

(二)补贴标准

1.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发放1000元的个人就业补贴。

2.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或企业招用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给予企业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吸纳就业名册

企业吸纳就业,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时,劳动合同免提交。

(宣恩县就业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8-5824912)

六、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2023年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业,按照规模30—99人企业1万元/家、规模100—499人企业2万元/家、规模500人以上企业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宣恩县操作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2023年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宣恩县内企业(企业不含个体经营、国有企业,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二)补贴标准

按照规模30-99人企业1万元/家,规模100-499人企业2万元/家,规模500人以上企业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三)经办方式及流程

1.经办方式

(1)“直补快办”模式。按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标准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对企业数据核实后直接发放至企业银行帐号。

(2)企业自主申报。对自己认为符合此项政策条件但“直补快办”未筛选到的企业,由企业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3月或4月单位社保缴费数据复印件,填写《宣恩县2023年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申请表(承诺书)》,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申请,核实后直接发放至企业银行帐号。

2.经办流程

(1)摸排数据。

(2)数据核实。

(3)补贴拨付。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集中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四)政策期限及咨询电话

政策期限:政策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宣恩县就业中心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0718-5832350)

七、“以训送工”奖补

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程序为协议企业输送用工并达到稳定就业条件的,可按照不超过各地现行标准的120%发放培训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经办规程:一是定点培训机构主动联系县内各用工企业,签订“以训送工”培训协议,协议报备县就业中心培训股。

二是定点培训机构发布培训清单,自主招生,按《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三是培训合格后,输送至协议企业上岗,名单报备县就业中心培训股。稳岗三个月后,由培训机构提出补贴申请,经部门核实公示后按规定给予“以训送工”奖补政策。

(宣恩县就业中心培训股,联系电话:0718-5835822)

八、职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各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2000元/人,具体专业(工种)补贴标准见《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表》。

(一)培训对象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是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下列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九类人员)。就业创业培训对象应为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报名方式

线上:微信关注“湖北公共招聘”公众号→“就业服务”→“培训报名”,选择意愿培训班期进行报名。

线下:各定点培训机构咨询报名。(下附联系方式)

(三)咨询方式

县培训中心: 5835822

恒顺驾校:5718888  

县阳光职业技术学校:刘老师 13997771616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王白秋 15271801797

县昂立杰睿职业培训学校:王山 18107181689

县尚礼苑培训学校:林恩 18671699666

县云上施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向蓉 18986848959

县勤修技工学校:江志权 18271436416

启辰职校:刘鑫 13117137521

(宣恩县就业中心培训股,联系电话:0718-5835822)

九、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送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人员到重点企业就业的,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成本等,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经办规程:一是鼓励县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县企业送工服务,稳岗就业后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是人力资源服务主动联系县内各用工企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招工宣传,精准输送,输送员工名单及时报备县就业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三是县内企业做好稳岗留工,改善用工环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保持员工稳定。对稳岗3个月以上的,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出补贴申请,经部门核实,公示后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宣恩县就业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8-5824912)

十、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城乡劳动者,在湖北省依法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15%(职工超过100人的占比8%),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和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申请联系方式:创业者根据本人需求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提交申请资料并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附:经办银行及联系方式)

宣恩县邮政储蓄银行   汪荣15347027888

宣恩县农村商业银行   张艳13593629046

宣恩县兴福村镇银行   黄晓伟13477917933

宣恩县农业银行       刘鹏13986841286

宣恩县建设银行       姚潇15587681340

宣恩县工商银行

赵厚广13227480161  于诗哲17349795239   刘军15997709558

(宣恩县就业中心创业指导股,联系电话:0718-5831726)

十一、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对成立时间、用工人数达到条件且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4%。

办理流程:一是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来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二是资格审核,各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协助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建立推荐企业名单。

三是银行审查及贷后管理。

(宣恩县就业中心创业指导股,联系电话:0718-5831726)

十二、技能提升补贴

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机构,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流程:1.线上申领。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模块进行线上申领。 2.线下申领。单位或个人持《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网上查询复印件、个人社保卡复印件向宣恩县就业中心申请。

(宣恩县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0718-5824881)

13.一次性“来宣”就业补助

对今年第一季度以来,首次来鄂和我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宣恩县操作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1.外省首次来宣就业人员:湖北省外户籍人员(身份证号码前2位非“42”)于2023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宣恩县内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

2.省外返乡就业人员:宣恩县户籍人员由省外返乡于2023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宣恩县内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返乡就业人员身份可凭下列资料之一证明: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学生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或在外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或在外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证明)。

注:上述两类人员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不与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政策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助。

(三)经办方式及流程

1.经办方式:

(1)“直补快办”模式。每月比对我县就业登记数据、社保参保缴费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名单,对个人数据核实后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帐号。

(2)个人自主申报。对自己认为符合此项政策条件但“直补快办”未筛选到的个人,由个人填写《2023年个人来宣就业、返乡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申请,核实通过后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帐号。

2.经办流程

(1)信息摸排。

(2)数据核实。

(3)补贴拨付。汇总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信息,建立《一次性就业补贴台账》,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四)政策期限及咨询电话

政策期限:政策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宣恩县就业中心就业援助股,联系电话:0718-583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