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要求,经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同意将中营镇中营村易家安1户2人、走马镇白果村刘宏波1户3人纳入为监测对象,走马镇李桥村张敏1户1人、张金珍1户2人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现予以公告。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439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19日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要求,经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同意将中营镇中营村易家安1户2人、走马镇白果村刘宏波1户3人纳入为监测对象,走马镇李桥村张敏1户1人、张金珍1户2人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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