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通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利川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通报


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整体质量,不断提升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占比,对标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及州对县市政府年终考评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各项抽查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成立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27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负责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2年5月13日,我市召开了利川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对4月份更新的业务平台操作进行了培训及疑难问题解答。动态更新“一单两库”,我市今年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梳理,印发了《利川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利川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我市27个部门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建立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20项,执法人员名录库1088人,执法对象名录库87766户(其中录入检查对象库7011户)。2022年度我局被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省通报表彰为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绩突出单位,市林业局鲁碧兰同志被表彰为成绩突出个人。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监局都亭市场监管所被恩施州“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表彰为成绩突出单位,市市监局信监股股长彭晓梅、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副股长蒲琴、市科经局工业执法大队长杜飞燕同志被表彰为成绩突出个人。2022年度州对县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评中,我市93.05分位居第三名,我市与第一名恩施市97分,第二名建始县94分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希望今年全市各成员单位拧成一股绳,共同发力,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2021年底,市双随机办印发了《2022年度利川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利双随机办〔2021〕2号 ),2022年2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利川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利双随机办〔2022〕1号 ),分别制定了市直各部门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涵盖了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度全市27个部门共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142次,其中联合抽查36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共抽取检查对象1973户,已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对象数1973户,检查及公示率100%。全市共抽查企业833户,个体595户,农专34户,非市场主体511户。

(三)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情况。本年度我市共开展部门联合抽查36次,参与单位有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气象局、文旅局、科经局、消防大队、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抽查范围涉及对宾馆、旅店的监督抽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办学情况的检查,对烟花爆竹生产及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燃气行业、汽车市场、物业服务行业,养老机构等。各部门做到了分工合作、密切协作,确保了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 抽查操作不够规范。有的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定流程及年初计划时间节点开展抽查工作,大多数单位在实施具体抽查中未制定相应方案,抽查流程不完善,未进行资料档案整理,要求不严。同时,一些成员单位备案程序不够规范,报送材料不及时,比如联合抽查计划应先由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报市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才能在双随机平台上创建任务开展检查,但有的单位未制定联合抽查方案。

(二)少数成员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意识不够强。我市去年开展联合抽查的比例刚好达到省局文件的要求,在年终考评时得不到高分。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重视程度不够高,不愿意牵头或者参与联合抽查计划,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部门间主动沟通对接有待加强。

(三)引入信用水平实行差别化抽查检查不够。在对市场主体开展抽查的时候对信用高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差和风险大的市场主体应加大检查力度方面还不够。

(四)检查方式不全面。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应各有案例,我市除实地检查以外,无其他三种检查方式的案例。

(五)负责双随机岗位人员不够稳定。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双随机平台管理的人员变动过于频繁,且未做好工作交接,影响后续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

(六)公示途径不够全面。大多数成员单位除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外,没有在部门网站等其他途径进行公示,只有少数成员单位在部门网站进行双随机工作的相关公示。

(七)“一单两库”维护不够精准。未及时进行“一单两库”的动态维护,未将更多的日常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内。执法人员库应实时更新,抽查对象库应分类建立,如有投资项目的部门在导入对象库时应导入到投资项目库里面。

(八)工作指引及细则不全面。各成员单位应该制定双随机工作指引及细则,我市仅财政局、市监局、交通局、科经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林业局、司法局、应急局、水利局、统计局、卫健局、文旅局、烟草专卖局、住建局等18个成员单位制定了双随机工作指引及细则,其他单位未制定。

三、2023年度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双随机抽查原则。所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都必须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施,不准“平台外操作”;要深入落实好“两个清单 (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清单)、三个不查 (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 )、四个公开 (抽查计划公开、受检名单公开、检查事项公开、检查结果公开)”要求;要深入落实好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培训和工作督办等相关要求

(二)严格规范抽查操作。各成员单位务必严格执行抽查检查七步骤: 即建立“一单两库”、制定抽查方案、创建抽查计划任务、名单抽取及派发、实施抽查检查、录入公示抽查结果、形成并报备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杜绝随意增减抽查任务、替换执法人员和代签字等问题出现。

(三)聚焦计划组织实施好抽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年初制定的各类计划的时间节点,按月均衡推进,不可扎堆到下半年开展。同时,各成员单位必须确保完成抽查事项覆盖率100%的硬性要求。

(四)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实行差别化抽查。各成员单位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创建抽查计划时要引入信用分类结果实行差别化抽查检查,对信用高、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差、风险大的市场主体应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双随机抽查的有效性、精准性。

(五)动态维护“一单两库”。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内的抽查事项清单,如有事项需要进行调整的,要及时向市双随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执法人员有调离或者新录用等情况的要及时在双随机系统里进行更新,确保参与双随机执法人员队伍的扩充和有序管理;抽查对象有已注销、新增等情况的要及时进行删除或者录入,确保抽查工作的精准性。

(六) 积极推行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全市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尽可能减少部门单独抽查次数。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监管事项尽可能合并或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更大力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七)确保双随机工作队伍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尽可能保障从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不断强化岗位人员双随机业务知识培训,充分保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业务水平需求,做到专业人做专业事。

(八) 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全市各成员单位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要结合业务实际不断创新,总结提炼好做法,形成各自亮点。各成员单位要在11 月20日前向市双随机办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总结、亮点做法和抽查相关资料。同时,请各成员单位平时注意收集整理,提前准备好资料,迎接年底州对县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