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0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建科经函2019〕5号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

会办意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政协第19号提案《关于彻底消除华龙城一期住宅小区安全隐患的提案》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意见后答复委员。

华龙城一期住宅小区在业主入住后,未将施工用电申报为生活用电,变压器负荷较大,尤其冬夏两季用电高峰期,变压器经常超负荷运行。另外,业主自行布线、私自安装电表入户,存在导致火灾和变压器损毁等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

1.原县经信局发现该隐患后,会同国网建始县供电公司于2017年、2018年多次向开发商下达隐患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隐患预警告知书,要求开发商尽快正式报装生活用电,解决安全隐患。2019年5月28日,县科技和经信局与国网建始县供电公司再次对开发商下达隐患告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6月初公司管理层将研究处理该项事宜。我局同时要求国网建始县供电公司督促开发商按照《恩施华龙村集团建始置业有限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合同》-华龙城(一期)项目供电配套工程(合同编号:18108002)履行约定,消除安全隐患。

2.对于开发商拒绝或逾期不消除安全隐患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对华龙城一期住宅小区依法实施停电处理,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

 

 

建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9日

 

 

主管领导:   刘东方        联系电话: 18271720111  

人:             联系电话: 15926103856  

邮政编码:   44530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建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