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关于政协建始县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第二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3
建始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关于政协建始县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第二号提案的答复

建农经发〔2018〕5号 

建始县电视台郑锦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实作强农业专业合作社(企业)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注和思考,所提建议反映了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不高、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融资难度大、经营效益不高等现实问题,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了您提出的建议内容,并组建了以副局长吴绍旭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运行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农民合作社当前发展和运行中存在的大部分困难和问题,都不是一个或几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需要报上级党委政府,多部门协调联合,方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我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初步方案,拟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核,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县经管局采取“积极引导、改造提升、规范运行、政策扶持”等系列举措,在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性经济实体,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运行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今年8月,全县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129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家9家,州示范社23家,县级示范社147家。这些合作社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增加了农民收入,优化了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但也存在很多发展和运行上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多数合作社的民主管理、财务核算、盈余分配等制度不健全,运行管理不规范。

二是品牌效应发挥不够。全县1000多家合作社虽然有些注册了商标,有自己的品牌,但所占比例偏低,有知名品牌的合作社更少。

三是融资瓶颈制约突出。目前我县大多数合作社都处于发展初期,自身经济实力有限,共同积累较少,在扩大经营规模、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合作社提升上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由于合作社普遍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合格抵押物,金融机构都不愿向合作社贷款,资金筹措主要以自筹和民间借贷为主。

四是产业规避风险能力低。由于大部分合作社发展的层面较低,仅限于种植和养殖初产品的销售,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最直接,一旦市场低迷或受到自然灾害就会形成较大风险,后续发展无保障。

五是政策扶持保障力度不够。现在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台了许多扶持优惠政策,但真正组织实施的很少,相关职能部门的优惠政策联运不够,扶持不精准。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县经管局领导班子集体通过讨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落实政策,争取多方支持。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精准扶贫相关政策,重点向那些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役中贡献比较突出,示范作用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给予多融资、多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户增收,合作社增效。二是组织农民合作社及其产品评估推介,提高其知名度和信誉基础,争取多渠道、多途经的融资支持。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兑现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

2、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担保平台。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短、经济实力弱、有证资产少,固定资产价值小,抵押物不足等问题,建议县政府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抵押资金,组建对口担保公司,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

3、开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竞争力。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合的发展,壮大资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4、强化培训,提升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办培训班、知识讲座、交流学习等形式,聘请专业人士,常年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训,不断提高带头人和骨干社员依法办社、民主办社、规范办社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农民合作社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专此答复。

建始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2018年8月26日

主管领导:吴绍旭   联系电话:13971872553

经 办 人:黄家臣   联系电话:13697180698

邮政编码:445300

抄送:县政协,县政府办公室   

建始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