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教育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5
建始县教育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学武代表: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配置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的建议》已收悉,经与您沟通,结合会办单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社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至2019年,我县招聘了70名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现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132人,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100:0.9(即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达到0.9人以上),我县尚缺214名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根据目前条件和现状,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还达不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将从2019年至2024年逐年解决。根据我县教育发展实际,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县教育局今后将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1.招聘教师解决一批。每年积极向县编办争取教师招考指标用于招聘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逐步解决专业教师紧缺问题。

2.定向委培补充一批。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定向委培的招生政策,将每年定向培养的具有体育、艺术专长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安排担任紧缺学科专任教师,逐步扩大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比例。

3.购买服务落实一批。针对体育、艺术(美术、音乐)等紧缺学科教师,积极争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4.培训提高充实一批。充分发挥各级教师学科培训作用,加大对体育、艺术(美术、音乐)课程培训、“送教下乡”等力度,加强教师间的相互交流互动,提升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教师专业素养。

5.结合责任督学督导,定期开展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教学专项督导,将是否开设体育、艺术(美术、音乐)课程和专门的教师是否挪作他用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教育、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为建始教育的发展献计献策。

建 始 县 教 育 局

2019年8月12 日

主管领导:曾传艳                联系电话:13597778686

经 办 人:龙  芳                联系电话:18727699204

邮政编码:445300

抄    送:县人大代工委1份,县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