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1
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的自然灾害。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快速、高效、科学、安全应对,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保护成果,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湖北省森林防火管理条例》、《恩施州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星斗山自然保护区的实情,制定《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火灾扑火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结合保护区自身的特点,在保护区内严密布防,从火源管理、火情监测、火灾扑救、运输通讯、值班制、问责制等方面抓起,对各类山火做到发现早、行动快,扑救彻底,杜绝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
  二、编制的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2015年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星斗山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核心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所属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管理局同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星斗山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1、自然概况:
  星斗山自然保护区地处恩施州利川、咸丰、恩施三县市交汇处,面积68339公顷,东经108°31′-109°27′,北纬29°57′-30°14′,分东部星斗山片和西部小河片。东部星斗山片,位于利川市、咸丰县、恩施市三县市交界之处,东以恩施市盛家坝乡的马鹿河为界,西至利川市元宝乡的红椿沟,南起咸丰县黄金洞乡的利咸路,北至利川市毛坝乡的黄泥坝;西部小河片,位于利川市境内,东起忠路镇的老屋基,西至汪营镇的高笋塘,南起忠路镇龙塘铺,北至汪营镇的交椅台。星斗山地处我国西南高山向东南低山丘陵过渡地带,具有东西、南北互相渗透的过渡性气候特点。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海拔672至1751米,坡度10°-40°,气候温暖湿润,雨水均匀,平均温度12.8℃,无霜期235天,年降水量1471.7㎜,相对湿度82%。特殊的地理位置、温暖湿润的气候和深厚肥沃的土壤,为丰富珍稀、起源古老的生物提供了适宜生存、繁衍的自然环境。
  2、社会经济概况:
  星斗山自然保护区地跨利川、咸丰、恩施三县市,涉及毛坝、元堡、忠路、汪营、谋道、福宝山、黄金洞、白果、盛家坝9个乡镇,54个自然村,12408户,总人口43428人。
  星斗山片有恩施-白果-利川,恩施-白果-毛坝-黄金洞,恩施-盛家坝-黄金洞-毛坝,利川-元宝红椿-毛坝-咸丰等县、乡级公路干线穿越,凡涉自然村均通公路;小河片距利川城区85公里,有利川-忠路-文斗,利川-汪营-小河-忠路,利川-汪营-鱼龙-白羊塘,利川-谋道等省、市、乡级公路网络广布全境。
  四、火情监测及火险天气预报
  搞好林火预测预报是"早发现、早准备、早出动、早扑灭"的前提条件。保护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各管理站工作人员及护林员必须按照防火办的规定和要求,坚持防火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按时上岗就位,严密监视火情。负责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星斗山分局要主动与州、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气象部门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及时掌握我区的森林防火气象情况,加强火险预测预报。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成立火场临时指挥部,对火场进行监测,并随时向省、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五、火情报告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内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向就近的林业工作站、管理站,各站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当地群众进行扑救。同时区别不同情况逐级上报。
  对《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5条规定的"七种火灾",一旦发生,必须立即向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州森林防火指挥部下传的卫星热点,管理局、管理站、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或责成相关管理站进行核实并立即逐级反馈上报。
  各管理站及巡山护林员发现火情,不受管辖界线的限制,应及时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火情,防火办同时将火情上报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火灾扑灭前后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随时监视和报告火情动态。
  六、组织领导
  扑救保护区内的森林火灾,由保护区管理站、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需要市、县和州人民政府或州、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和协助的,必须及时报告。
  管理站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沟通火场通讯,详细了解火情。
  (二)立即向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林业站汇报火情。
  管理局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接到火情汇报或要求支援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沟通火场通讯,详细了解火灾及扑救情况。
  (二)立即向保护区管理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和组织扑救情况。
  保护区管理局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有关人员紧急会议,尽快研究制订扑救方案;
  (二)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指挥扑救;
  (三)确定一名领导在现场坐阵指挥;
  (四)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做好支援扑救火灾准备,视火情动态及时组织足够兵力,适时前往增援;
  (五)火灾扑灭后,应做好向省、州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书面材料的准备并及时上报。
  七、现场指挥
  当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时,管理局防火办应及时向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同时必须和乡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一名指挥长和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组成的前线指挥部,负责一线火场的组织指挥,并指定各扑火队的负责人。现场指挥部成员到达火场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火场情况,制订具体扑火行动方案;
  (二)组织调动扑火队伍,落实扑火任务,明确划分扑火责任区;
  (三)扑火现场指挥部的位置要尽量选择靠近火场,交通、通讯方便,便于直接观察和掌握火场情况及指挥的位置;
  (四)迅速沟通各扑火队伍与现场指挥部及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讯,确保调度自如;
  (五)森林火灾难以在短期内扑灭时,必须要有足够的预备扑火队,并做好必要的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
  (六)有人工降雨条件时,要及时与人降办联系,实施人工降雨灭火;
  (七)火灾扑灭后,要立即组织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并经前线指挥部检查验收,确认无余火后,扑救人员和指挥部方可撤出火场;
  (八)在扑灭森林火灾过程中,特别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注意保护扑火人员安全。必要时,前线指挥员可审时度势,当机立断,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或视情况迅速撤出火场。
  八、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
  扑救森林火灾时,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防止无组织、无纪律地各自为战。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一般分三个梯队进行:
  第一梯队:火灾发生时,首先就近组织管理站工作人员、护林员和当地村组义务扑火队,力争尽快扑灭林火,防止火势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二梯队:就近组织林场、林站职工、专业扑火队和乡镇义务扑火队员。其中专业扑火队负责守护重点林区、重要目标和威胁村寨的森林火灾,担负急、难、险、重火灾的拦截任务。其他扑火队负责扑救侧线火、尾火、放倒火,拦截火头,共同扑灭火灾。
  第三梯队:必要时请州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驻军、武警进行扑救。
  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火场所需兵力情况,有计划地调动扑火队伍,既要防止盲目上人,打人海战术,造成人员拥挤施展不开,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和伤亡事故,又不能因力量不足而使小火酿成大火,造成更大的损失。
  九、后勤保障
  如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当地人民政府必须有一名政府领导为首,有关单位参加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后勤物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所需物资由后勤保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度,既要做到保障有力,又要避免浪费,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大力支持。
  十、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发生后,恩施州森林公安局星斗山自然保护区分局要立即组成火案侦破组,赶赴火场进行调查取证,尽快查明火灾发生原因,火案一旦侦破,必须视情节依法处理。凡属故意纵火烧山或因火灾造成重、特大损失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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