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发改局关于变更鹤峰县全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立项批复中资金来源的批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鹤峰县发改局关于变更鹤峰县全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立项批复中资金来源的批复


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鹤峰县全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立项批复中资金来源予以变更的函》(鹤应急管函〔2023〕3号)已收悉。

我局在2023年6月7日,批复了鹤峰县应急管理局鹤峰县全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立项(鹤发改审批〔2023〕66号),项目代码为2305-422828-04-01-728124,项目总投资1.06亿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建设工期16个月。

由于项目原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但资金来源与现项目不匹配,现需要调整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鹤峰县应急管理局的申请。现将《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鹤峰县全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中资金来源变更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