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1-10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利川市1-10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州要求,常态化抓好直达资金各项工作,将资金切实用于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有效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更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一、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省财政厅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要求,利川市财政局主动作为,统筹谋划,迅速有力,抓好抓实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对稳就业、保民生作用,切实兜牢社会保障基本民生工作。

1、监控预警信息处理情况

2023年元至10月,全市已上传预警处理附件22份。处理支出预警信息467次,认定正常450次,疑点信息1条,已经整改。导入惠企利民发放明细13条。

2、主要做法

(1)加强思想认识,做好直达资金工作。局党组多次对直达资金工作做出部署,要求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监控的要求,以及相关管理办法细则,要求各业务办室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政策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业务规范,协同发力,确保监管方向精准,监控措施有效,监管效果明显。

(2)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吸取以前年度的做法及经验,对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了解直达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资金去向等方面情况。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进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3)立足财政职能,落实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督促各业务办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资金接收、分配、核对等工作,将直达资金及时支付到最终收款单位。主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财政部门的直达资金工作部署上来,既深入政策学习,也加强实务操作,确保能够有序开展监督工作。

3、工作成效

(1)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的县级财力性补助资金23875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生等专项转移支付8149万元,我市用于单位基本运转支出,有效保障了基层组织“三保”支出。

(2)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元至10月,直达资金支付就业补助资金2823.98万元,支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8743.93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5618万元, 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1200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3760万元,支付优抚对象补助2832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基本民生支出。

(3)乡村振兴得到有效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衔接。2023年元至10月,全市支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355.71万元,占全年支出进度的78.4%,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与巩固扶贫攻艰成果奠定坚实基础,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重点项目建设得到有效保障。安排资金14596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农业生产,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切实让各部门认识到直达资金在财政运行中的突出位置,严格对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直达资金支付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确立直达资金拨付的“优先权”。

(2)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一是要高度重视直达资金和中央衔接资金等重点资金的预算执行管理,认真排查支出进度缓慢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二是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以项目进度保障支付进度。三是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对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拨付资金。

(3)进一步强化资全监管。要严格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责任,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认真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各类预警信息,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确保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预算执行、分析与研判。

1、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2023年元至10月,全市直达资金规模为198412.29万元,其中:中央安排181980.29万元、省级安排15932万元、市级安排500万元。全市已分配下达198412.29万元,分配下达进度为100%。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3573.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4968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生等专项转移支付81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722万元。

2、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元至10月,全市直达资金支出144297.01万元,支出进度72.7%。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出81906.59万元,占全年支出进度的66.3%;一般性转移支付57422.07万元,占全年支出进度的88.4%;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89.35万元,占全年支出进度的86.5%;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479.01万元,占全年支出进度的42.7%。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项目支出进度已达100%。下一阶段,我市将多措并举,加大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对直达资金支出的督促力度,切实提高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打通资金支付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支出,实现应支尽支,确保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序时进度。

三、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我市未出现审计报告和财政部关注函的整改情况,以及需要关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无相关典型案例分析。

四、有关意见及建议。

1、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直达资金机制本身是财政政策执行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是财政管理领域的一场重要改革,改革创新的成效,集中体现在直达资金的绩效,因此要注重对资金使用效益的全生命周期监控,加强绩效管理。在管理上必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应对直达资金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

2、建立公开、透明的资金运行管理机制。将直达资金运行绩效与未来资金配给挂钩,实现对基层的激励。具体可以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资金来源、规模和支出明细,对直达资金进行实时掌握,确保到位资金真正起效。当期绩效排名与后续资金挂钩,让花得好、用得对的基层政府,得到更多支持。

3、加强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体制内监督管理优势,实现审计、财政和预算支出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审计巡察范围。形成预算事前控制、支出规范、监督有力的监管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