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护航农村食品安全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14
恩施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护航农村食品安全

(通讯员 郭殷宏)为巩固深化前期“四有”(有形象、有证照、有票证、有 自查)农村食品经营店建设成果,营造良好规范的农村食品经营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恩施州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州已建成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110家。

一是以“四有”为基础规范经营行为

在农村“四有”食品经营店要求的基础上,从主体资格、场地场所、设备设施、食品贮存、标签标识、进货查验和台账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贯彻“店面整洁卫生、证照全面公示、票证管理规范、定期开展自查”等食品安全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食安全。

二是全面复查评估,推进标准化建设

结合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参照建设标准,将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已建成的农村“四有”食品经营店开展全面复查评估与监督检查,鼓励评估达标的农村食品经营店结合实际提高标准进一步规范落实食品经营行为;对于暂未达标或尚未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要不断强化监督指导,积极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按照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三是推“先”帮“后”精准发力,开展服务化监管

在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鼓励优秀的农村规范化食品经营店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DB42/T 1846—2022)相关要求,积极创建“湖北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其他农村食品经营者对标对表进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区域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下调风险等级

对创建成功的农村食品示范店,按照风险分级监管要求,下调一个风险等级,减少检查频次,优化食品经营市场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