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斗山管理局关于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7
星斗山管理局关于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林业厅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环发【2018】6号)和《省环保厅关于规范涉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星斗山保护区内已完成整改的4个突出问题进行公示。
  一、曾家沟煤矿
  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利川市忠路镇偏嵌村曾家沟,为一个小型煤矿办公场所,占地2.31公顷。建于1997年,有煤矿手续,但没有环评手续,目前该煤矿已于2014年停产。
  整改情况:忠路镇偏嵌村曾家沟煤矿已于2014年因安全事故停产,2017年9月,利川市经信局制定了整改方案,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忘录【2017】1号要求,11月底完成拆除,12月底完成生态恢复。2017年12月前弃渣场植被已植树恢复,煤矿大门、工棚已全部拆除,办公室大楼已作为管护房交给星斗山管理局使用。
  二、农科村采石场
  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利川市毛坝镇农科村四组,为1995年建设的采石场,占地1.16公顷。当时的主要用途是公路,2012年废弃,目前没有开展任何人为活动。
  整改情况:利川市毛坝镇已封闭该处采石区,设施设备已拆完,采石场公路全部销毁,对破坏地面已植树绿化,目前长势良好。
  三、牡丹种植园
  位于保护区实验区,恩施市白果乡两河口村。恩施市食在高农业开发公司与白果乡政府签订农产品种植加工项目投资协议,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在白果乡两河口村郭家界租赁200多亩土地种植牡丹,建立种植产业园,于2015年将农民抛荒地开挖60亩种植,占用部分林地。
  整改情况:恩施市食在高农业开发公司非法占用林地2799平方米种植牡丹,恩施市森林公安局已处罚2.799万元罚款,破坏林地已种植桂花树,生态修复已完成。
  四、梨树坝采石场
  位于保护区实验区,恩施市盛家坝乡境内。2017年12月5日,我局巡护人员在恩施市盛家坝乡巡查时,发现龙塘沟公路与梨树坝公路交界处的一山林被开挖。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是刘进,采石是为了修建安乐屯至梨树坝公路,该公路系贫困村通畅工程,全长5.465公里,受益农户110户396人(其中贫困户35户129人)。
  整改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18年1月8日,恩施市安排盛家坝林业站与恩施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对刘进采石林地现状进行调查,刘进开采山林面积为722平方米。
  2018年1月29日,恩施市林业局对刘进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作出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罚款的处罚,下达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恩市林罚责通字〔2017〕第SJ-21号)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恩市林罚决字〔2017〕第SJ-21号),罚款已于2018年3月8日全部上交。
  2018年3月13日,我局派人检查整改恢复情况,发现虽已全部覆土,但所植柳杉树苗小,且长势不好,现场要求重新植树。
  2018年4月11日,我局再次来此地检查,发现柳杉树苗成活率不高,现场与恩施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盛家坝乡政府主管领导联系,督促加大整治措施,确保实效。现恩施市已落实对现场再次撒下草籽复绿。
  2018年9月7日,我局又一次到此地检查,发现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破坏山体已种草植桂花树,长势良好。
  以上4个问题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民生问题,同时涉及精准扶贫问题,针对不同问题,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恩施州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相关县市人民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事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拟申报销号。公示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718-8418218


                                                                      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星斗山